东湖花园三期道路改造工程(施工)采购公告发表时间:2021-07-02 13:58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RZB-21080 项目名称:东湖花园三期道路改造工程(施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095641 最高限价(元):1095641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95641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 1.建设地点:东湖花园; 2.计划工期:80日历天 3.采购范围:施工图范围内东湖花园三期道路改造工程的施工总承包。 4.标段划分:1个 5.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6.安全要求:合格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一: 1)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供应商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供应商及其拟派项目经理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5)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6)供应商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 7)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8)本次磋商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可在2021年7月2日至2021年7月8日(节假日除外),到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63号利时金融大厦A座1003招标代理部)领取采购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③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提供的以上证明文件需在有效期内,过期的文件无效。 5.3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磋商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东湖花园二期三期业主委员会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中河支行 银行账号:81131101302219576 特别提示: 1、磋商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2、磋商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和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由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必须编入商务标中; 3、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1年7月12日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4、退还:未中标人的磋商保证金,公示期结束后7日内办理;中标人的磋商保证金需在签订合同后7日内办理。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7月13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63号利时金融大厦A座1003开标室 六、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7月13日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63号利时金融大厦A座1003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磋商采购活动。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波市鄞州区东湖花园二期三期业主委员会 采购代理人: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63号利时金融大厦A座1003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王政 联系电话:0574-88103779、150674225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