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水务分公司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发表时间:2022-12-15 13:2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仑水务分公司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黄山路38号。 项目规模:本工程为新大楼、老大楼、门卫及围墙改造组成,改造面积约1255平方米。 工程造价:1045597元。 计划工期:75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北仑水务分公司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 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4 其他: 3.4.1投标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按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4.2 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4.3投标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4.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产生预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在公示前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进行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 月 15 日9:00至2022年 12 月 26 日 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报名,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费用30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4.3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 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 12 月 27 日15时整 。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并将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由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和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或电子保函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人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采用现场方式递交的,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2年 12 月 28 日9时 00分前,把投标文件递交至:市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水务分平台(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80-2号(市城管局旁) 投标文件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递交的,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2年 12 月 28日9时00分前,把投标文件邮寄至:市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水务分平台(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80-2号(市城管局旁),收件人:虞洁 联系方式:19817872822 温馨提醒:1、投标人采用邮寄递交的,邮寄递交时间以邮寄签收时间为准且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时前邮寄到,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请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联系方式,统一打包成邮寄件进行邮寄,快递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选择快递费到付的,快递将拒签并退回;3、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中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概不负责;4、投标人采用邮寄递交的,在开标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将原件原路寄回(到付),如原件有缺失或丢失的,本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概不负责。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nbggzy.cn/)、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www.ningbowater.com)、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zjzrgc.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63号利时金融大厦A座10楼1003 联 系 人: 陈马锦、陈麒麟、徐升阳 电 话: 0574-88103779 传 真: 0574-88107620 |